前两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:一个男青年在好心的送一个摔倒的老太太去医院之后,反被老太太诬陷是自己撞到了老太太,并一纸诉状将男青年送上了法庭。在经过了几个月漫长的庭审之后,法院在没有证据证明是男青年撞倒老太太的情况下,按照种种“常理”推论,判决男青年败诉,并赔偿老太太医药费4万多元。
中国法律的宗旨是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,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法院在判决书说“按照常理,如果不是男青年撞了老人,男青年就不会主动过去扶起老人并送其去医院,”这不知道是那门子的狗屁常理。按照法官的逻辑,如果路上碰到老人摔倒了,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远远看着,最多打电话110或120,而千万不要与摔倒的人有任何的身体接触,因为按照“常理”,这样做被认为是撞倒老人的证据。
这个世界又一次的让我感到绝望了。有时我会自问:我是不是太冷漠了?现在看来,这样的疑问根本没有必要。
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,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。如果你不想卑鄙又不想吃亏的话,那就保持冷漠好了。
不要和陌生人说话,更何况是身体接触!
